洞头区政府关于潘鑫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17:06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各科室: 根据金融办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潘鑫淼同志为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发展科科长; 倪肖乒同志为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监管科副科长; 免去潘鑫淼同志的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根据洞委发〔2005〕74号文件精神,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