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hjyh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城乡居民医保问题
时间:2021-10-12 03:26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作者:billhjyh 点击:次
billhjyh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瑞安市参保人员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门诊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1500元以下的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 我是温州在职员工,有温州企业社保,然后我小孩是瑞安的城乡居民医保,每次小孩生病在温州附二医使用小孩市民卡看病,金额都是超过100元的,每次都是自己全额支付,都没有享受过这个35%的报销比例,请问这个报销35%如何才能享受到呢?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医疗保险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瑞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您好,“瑞安市参保人员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门诊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1500元以下的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这项政策属于2021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且该项政策目前只限于瑞安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瑞安市外的门诊医疗费用还是不能报销的。 因此您的孩子如果参加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温州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不能进行报销。承办单位: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658955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