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eng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农村集体房转让
时间:2021-10-11 02:30 来源: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 作者:tuheng 点击:次
tuheng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
本人是海城街道的村民,为农业户口. 现有本村的邻居转让出售集体房(已办理集体土地权证)! 请问政策允许吗?需要去哪里办理?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分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关于您所咨询转让出售农村房屋的政策问题以及去何处办理的相关事项,现答复如下: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售转让,只能在本村范围内进行调剂,您可先行电话联系我分局海城自然资源所咨询调剂相关问题,或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办理,地址:海城街道龙瑞大道468号,联系方式:852335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