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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政府关于陈清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洞东屏工委〔2015〕46号 

关于陈清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街道辖属各单位、各科室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陈清江同志为东屏街道垅头村党支部副书记,任期至下届党支部换届选举日止。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