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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政府2014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教师公告

2019-08-24 03:42栏目:温州头条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择优选调。

  2、资格准入,规范程序。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教龄满五年,具备教师资格。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获县(区)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优质课评比县(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获市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及以上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4年5月26日。

  三、具体选调计划

  1、小学教师8名:语文学科4名,数学学科2名,其他(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2名。

  2、幼儿园教师1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4年5月26日-5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30),逾期不予补报。

  2、地点: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温州市纱帽河99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教龄年限、在编在岗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报名结束后,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5、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五、笔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内容

  1、小学教师

  语文、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的笔试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两科。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笔试为公共知识一科,占笔试成绩的100%。公共知识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各学科采用统一试卷。

  2、幼儿园教师

  笔试为公共知识一科,占笔试成绩的100%。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3、笔试试卷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考试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

  1、小学语文、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上午0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2、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上午09:00—11:00

  3、幼儿园教师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上午09:00—11:00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6月17日9时—2014年6月21日16时。

  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鹿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各学科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鹿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规定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2014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