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叶伟雄等2名同志任科员的通知
2019-08-23 17:46栏目:温州头条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市监〔2019〕58号
关于叶伟雄等2名同志任科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现确认叶伟雄同志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叶超同志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员。任职时间自2019年5月起计算。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