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张茂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6〕1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茂海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茂海为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任命江卫兵为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任命彭晓东为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职务;
任命方跃罴为温州市洞头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颜厥果为温州市洞头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任命陈国伟为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任命江济为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童景景为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任命叶文海为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副局长;
任命周建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郑雪园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秀琪的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郑铲非的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郭显玉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根据县委发〔1999〕74号文件规定,张茂海、叶文海、周建顺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