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杨一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9-08-14 15:43栏目:温州头条
温鹿政干〔2014〕1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杨一敏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免去郑光亮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宇开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晨曦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卫卫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红红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爱珍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