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确认张冰绚为科员的通知
2019-08-13 08:08栏目:温州头条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办〔2015〕29号
关于确认张冰绚为科员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张冰绚等19人按期转正的复函》(洞人社函〔2015〕26号)文件精神,确认张冰绚为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起计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