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陈晓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8-13 07:45栏目:温州头条
中共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文件
洞办党组〔2013〕3号
中共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陈晓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党组研究决定:
陈晓明同志任县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王 勋同志任县人防工程监督站副站长。
根据洞委发〔2005〕74号文件规定,陈晓明、王勋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中共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抄送: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