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郑灵巧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洞头县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5〕2号
洞头县人民政府
关于郑灵巧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郑灵巧为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叶建水为洞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陈赛玉为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局长级;
任命邱东平为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洞头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任命金均民为洞头县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金威华为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洞头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许生星为洞头县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任命郭海辉为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建斌的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副局长、洞头县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建业的洞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天南的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昌隆的洞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洞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仁毅的洞头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免去邱蔡佩雄的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海山的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洞头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