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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8-13 00:21栏目:温州头条

温鹿政干〔2013〕18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徐丹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任命范大军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任命李臣庚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任命林喆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任命夏剑示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