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李俊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主任;
任命黄锦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严求真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叶琪琪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曙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任命徐君远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总预算局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前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林慧同志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李建武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颜子禾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陈冬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品交易服务中心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文明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海鹏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骋同志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鹿城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金长康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姜扬烽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朝明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