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建立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
2019-08-12 23:58栏目:温州头条
鹿干任〔 2012 〕57 号
区委决定:
建立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张香梅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姜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林祝波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201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