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潘寿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8-12 16:41:50栏目:首页 > 温州头条TAG:干部任免 鹿城区政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寿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温鹿政干〔2003〕19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潘寿康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胡向阳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为一年)。 二OO三年六月二十日